由于豆瓣愚蠢的分類設(shè)定,我不得不算在這邊。
昨日發(fā)現(xiàn)自己把東西安置錯了文檔,不應(yīng)該在一邊的內(nèi)容出現(xiàn)了,切換的時候發(fā)現(xiàn)有一個部分沒表上名字,搜尋了一夥后發(fā)現(xiàn)是這個,然后我想起來了自己并不是很喜歡他,但當時有一個人說這是臺灣近日轉(zhuǎn)向關(guān)注受害人等等或還是別的什么,我忘記了,所以我給了更好的喜愛,但我最終決定重來一次【主要還是之前的,只是挪了下位置】?!惶矚g他的光線,訥有點過亮啦我覺得,另有一個我厭惡的程式,既他們一個完掉下一個提上
我覺得看書或者看影視作品,是不是可以注意下,沒有必要一直從作者想讓你看的角度去看,可以適當換個角度。之前在B站看了些評論,感覺人和人的差別真的蠻大的,有些人說別人不理解那個律師的話就是法盲云云,我倒是覺得這類人是屬于容易被編劇帶著走的類型。
我以前看東野圭吾的《信》,一開始站在主角的角度覺得他可憐,但是后來主角所在公司的老板說了一段話,大概意思是,為什么社會要排擠兇犯的家屬,實際上是有原因的,兇犯在犯罪之前要想想自己的罪行會牽連到家人。
我覺得老板這段話看似不講理
從彈幕到劇評一路看下來,大多數(shù)人對王赦律師這一角色充滿了不理解和負面評價。
認為他為殺人犯辯護間接害自己老婆早產(chǎn)、孩子早夭,簡直腦子有病。
我不覺得他有病。
相反,我非常欽佩王赦作為一名律師,對程序正義的堅持。
何為程序正義?不想搬用百度Google上長篇大論的解釋。
就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,殺人償命,是最簡單的結(jié)果正義。
而殺人者,被警方逮捕、立案、偵查、結(jié)案,移交檢察院起訴、法院開庭、宣判死刑,
上訴or不上訴,改判or駁回上訴維持原判,最后執(zhí)行死刑。
“我們與惡的距離”2019年度佳片,善惡之間不是鴻溝,而是一條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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